一、奖项名称
本奖项名称为“文学之光照耀奖”,旨在表彰在文学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作家和作品,让优秀的文学作品得到更好的推广和传承。
二、评选对象
本奖项评选对象为全球华语作家及其作品,无论是在世与否,均可参选。
三、评选标准
1. 作品主题思想深刻,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社会意义;
2. 作品创意独特,表现手法新颖,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;
3. 作品在文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代表性;
4. 作品在推广和传承中华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。
四、评选机构
本奖项评选机构为“文学之光照耀奖评委会”,由国内知名作家、评论家、学者和出版人组成,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。
五、奖项设置
本奖项分为两类:作家奖和作品奖。每类奖项设置一、二、三等奖各一名,总计三名获奖者。其中,一等奖奖金为人民币10万元,二等奖奖金为人民币5万元,三等奖奖金为人民币2万元。
六、评选流程
1. 征集作品:每年3月份启动作品征集工作,通过媒体、出版机构等多渠道广泛征集符合条件的作品;
2. 初评:评委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,确定进入终评的作品名单;
3. 终评:评委会对进入终评的作品进行深入讨论和评选,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和获奖等级;
4. 公示:获奖作品名单将在颁奖典礼前通过官方网站、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;
5. 颁奖典礼:在公示无异议后,举行颁奖典礼,颁发奖项奖金和获奖证书。
七、获奖作品展示
在颁奖典礼上,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和宣传,包括作品节选、作家介绍、作品评价等。获奖作品还将被收录进“文学之光照耀奖获奖作品集”,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推广和宣传,以让更多读者了解和欣赏这些优秀的文学作品。